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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合作社選舉罷免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合作社分組舉行選舉會議選舉社員代表時,社員於合作社社員名冊公告日後,住址變更者,仍應回原地開會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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