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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合作社財務報表及經費處理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合作社理事、監事或職員出國或在國內參觀考察,應與業務相關並編列預算。
但情形特殊經社務會通過,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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