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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合作社財務報表及經費處理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合作社理事、監事出席理事會、監事會或社務會,合作社得酌給出席費。
但已支領前條第二項公費人員,不得支領出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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