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合作社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法規章節: 第30條

出社社員,得依章程之規定,請求退還其股金之一部或全部。
股金計算,依合作社營業年度終了時之財產定之。
但章程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