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工業團體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工廠發給工廠登記證照後,應按月就所發證之工廠名冊,檢送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轉知所屬有關團體,逕自聯繫,促其入會。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