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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工業團體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法規章節: 第32條

理事會、監事會之決議,各以理事、監事過半數之出席,出席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但理事或監事之辭職,應以理事或監事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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