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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工商團體財務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工商團體興辦事業時,應另立會計,其事業之收支預算、決算表依第十一條與第十二條程序辦理,並應分報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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