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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應徵召軍人貧困家屬就醫減免費及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各醫療機構主治醫師對於貧困象屬醫療之處方用樂,應詳查病情後決定,必須使用者及使用普通藥品醫治無效之病症,得使用高價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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