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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替代役役男因配偶分娩,核給陪產假五日,得分次申請。
但應於配偶分娩之當日及其前後合計十五日期間內請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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