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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替代役役男輔導教育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輔導教育單位應對受輔導教育者實施考核,經考核合格者,由原服勤單位領回,輔導教育單位應填製考核表交由服勤單位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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