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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現役軍人進入歌劇影院等公共娛樂場所優待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凡著便服持優待券進入娛樂場所之現役軍人,未出示身分證明強行入場或出示假證明者,劇院管理人員得送交憲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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