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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條例所稱家屬其範圍如左: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
三、其他依法現受其扶養,而共同生活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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