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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動員時期應徵召服役之軍人,於在營服役期間,其家屬賴以維持生活所必需之財產,債權人不得請求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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