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副執行秘書各一人,及其他因業務需要之辦事人員若干人,分組辦事,均由本部就本部役政署現職人員派兼之,並得視業務需要進用若干工作人員。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