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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法規章節: 第22條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二月十六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原經核定生活扶助有案者,現役役男家屬得依修正前規定,繼續辦理扶助;因作戰、因公、意外、因病死亡或身心障礙之役男遺屬或家屬,自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適用修正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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