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依前條規定申請服替代役者,應檢具下列文件:一、自傳。
二、理由書。
三、切結書。
四、政府登記立案之宗教團體出具之證明文件。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