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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役男因家庭、宗教因素服替代役,屬家庭因素者,以於戶籍地服役及返家住宿為原則;屬宗教因素者,以服社會服務類替代役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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