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因公亡故替代役役男安葬紀念表揚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春、秋祭典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主辦,直轄市市長或縣(市)長主祭,除邀請當地政府機關、學校、社團派遣代表陪祭及與祭外,並邀請亡故役男遺族參加致祭。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