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歸化測試每題五分,總分一百分,合格分數如下:一、依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申請歸化者:總分七十分以上。二、依本法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五條申請歸化者:總分六十分以上。三、依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五條申請歸化,且年滿六十五歲者:總分五十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