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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認定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戶政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持有有效之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者,得向任一辦理歸化測試機關申請參加歸化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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