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籍規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戶政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內政部核發國籍許可證書、國籍證明規費收費數額如下:一、歸化國籍許可證書:每張收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二、喪失國籍許可證書:每張收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三、回復國籍許可證書:每張收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四、中華民國國籍證明:每張收費新臺幣一千元。
於國外申請喪失國籍或核發國籍證明者,前項喪失國籍許可證書規費每張收費美金五十元,國籍證明規費每張收費美金四十五元。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