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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籍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戶政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法第三條至第五條及第十五條所稱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指以久住之意思,住於我國領域內,且持有有效之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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