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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籍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戶政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外國人申請歸化,未能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於期限內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者,至遲應於屆期三十日前檢附已向原屬國申請喪失原有國籍之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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