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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戶政目

法規章節: 第34條

已申請臨時證明書者,於領取國民身分證時,應予繳回作廢,並由戶政事務所每日集中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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