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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各機關申請提供戶籍資料及親等關聯資料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戶政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提供機關及連結機關應保存電磁紀錄戶籍資料日誌。
連結機關應定期稽核,遇有缺失時,應即檢討改善。
提供機關對連結機關實施稽核時,連結機關應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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