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條本條例第十條所定已設置公墓,指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合法設置之私立公墓。二、於墳墓設置管理條例施行前已設置,並於該條例施行後完成補行申請設置程序,且於主管機關登記有案之私立公墓。三、經主管機關列管有案之公立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