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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殯葬管理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法規章節: 第37條

私立或以公共造產設置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經營者,應按月將前條規定提撥之款項繕造交易清冊後,於次月底前交付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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