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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及第六款規定之公告,由中央選舉委員會為之;第三款及第五款規定之公告,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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