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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所定之定期重行選舉,應自公告停止選舉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選舉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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