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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840809制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法規章節: 第66條

總統、副總統之當選證書,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製發。
副總統缺位時之補選當選證書,由立法院製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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