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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勳章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凡積功呈請晉授卿雲勳章、景星勳章,須於上次授予同種類勳章滿三年始得為之,非因特殊情形,不得提前晉授,或超授勳章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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