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勳章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有左列勳勞之一者,得授予中正勳章,由總統親授之:一、對實踐三民主義有特殊成就者。
二、對反共建國大業有特殊貢獻者。
三、對復興中華文化有特殊表現者。
四、對實施民主憲政有特殊勳勞者。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