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勳章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法規章節: 第1條

中華民國人民有勳勞於國家或社會者,得授予勳章。
為敦睦邦交,得授予勳章於外國人。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