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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遊說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法規章節: 第18條

遊說者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申報之財務收支報表,記載不完備時,被遊說者所屬機關應通知遊說者限期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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