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葬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國葬,應經行政院會議以全體委員無記名投票過半數以上同意議決舉行,由總統以命令公布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