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政黨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法規章節: 第34條

違反第二十三條規定者,處政黨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停止經營或投資而不遵從者,並得按次處罰。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