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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政黨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政黨以黨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關。
黨員大會至少每二年召開一次。
前項黨員大會,得依章程規定由黨員選出代表,召開黨員代表大會,行使黨員大會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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