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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政治獻金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收受政治獻金,應開立收據。
但收受以遺囑捐贈或匿名捐贈之政治獻金,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開立收據者,免繳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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