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條烈士牌位之式樣及尺度如左:一、牌位一律藍底金字,邊花紋,上加額,下設座。二、牌位中直書烈士姓名,有銜者具銜,左書年齡籍員,右書殉難事由。三、牌位長二十四公分,寬七公分,兩邊各寬五公分,額高七公分,座高七.五公分,座寬十五公分,座長九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