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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方制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法規章節: 第85條

省政府、省諮議會、直轄市議會、直轄市政府、縣(市)議會、縣(市)政府、鄉(鎮、市)民代表會、鄉(鎮、市)公所員工給與事項,應依公務人員俸給法及相關中央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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