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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法規章節: 第28條

地方行政機關之聘(僱)用人員、技工、工友人數及用人計畫所需人事費用,應循預算程序辦理。
地方行政機關增加員額時,應配合預算之編列,相對精簡現有聘(僱)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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