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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生前殯葬服務契約預收費用運用於殯儀館火化場認定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查核信託資金之運用,得通知信託資金委託人或信託業備具下列文件,以供查核:一、信託資金運用報告書。
二、殯儀館或火化場相關土地及建物所有權證明文件。
三、興建工程驗收結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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