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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法規章節: 第33條

投票完畢後,主任管理員應會同主任監察員將投票匭密封,並即將投票所改為開票所。
開票應公開為之,逐張唱名開票,並設置參觀席,備民眾入場參觀開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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