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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法規章節: 第122條

當選無效之訴經判決無效確定者,當選人之當選,無效;已就職者,並應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解除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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