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副署長之權責如左:一、關於營建重大決策之研議事項。
二、關於業務監督及指導事項。
三、關於重要報告、公文稿件之審核及代決事項。
四、關於各種會議之主持及參加事項。
五、關於署長交辦事項。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