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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內政部部務會報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各單位所提工作報告其書面資料務求翔實;口頭報告應簡明扼要,報告時間以十五分鐘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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