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地形及海洋測量課掌理事項如下:一、地形及海洋測量之規劃。二、基本圖測製及成果管理維護。三、全國性地形圖測製及成果管理維護。四、全國性電子地圖測製及成果管理維護。五、全國性數值地形模型建置及成果管理維護。六、海域基本圖測製及成果管理維護。七、潮間帶地形圖測製及成果管理維護。八、電子海圖測製及成果管理維護。九、國土利用調查之規劃、推動及成果管理維護。十、其他有關地形及海洋測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