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條機務組掌理事項如下:一、飛機修護之規劃、督導及執行。二、飛機性能提升及更新計畫之擬訂。三、維護裝備、工具、航油補給之規劃、督導及執行。四、航材採購、庫儲及帳籍管理之規劃、督導。五、預防保養計畫之規劃、督導。六、機務訓練之規劃、督導及執行。七、機務相關證照之管理。八、其他有關機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