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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本校置校長一人,綜理校務,警監;教育長一人,承校長之命襄理校務,警監或警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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