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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直轄市縣(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建築師懲戒委員會委員及職員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酌審查費、出席費或車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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